来源:@证券市场周刊微博
日前,*ST苏吴(维权)(600200.SH)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2018—2023年年报未如实披露实控人,存在虚假记载;2020—2023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以及重大遗漏。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给予公司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给予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于罚款1500万元,其他时任高管也给予金额不等的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苏吴财务造假的事实如下:
连续四年时间,*ST苏吴累计虚增营收17.71亿元,虚增成本16.9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599.75万元。从虚增利润占比情况看,已达到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公司也在2025年7月1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同时,公司还存在大额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至少截至2023年底,这一数字接近17亿元,而且占净资产的比例高达96.09%。
*ST苏吴1999年4月登陆资本市场,公司是一家医药企业,产品涵盖“抗病毒/抗感染、免疫调节、抗肿瘤、消化系统、心血管类”等领域。2025年半年报预告显示,公司报告期扣非后预计净利润亏损4460万—6460万元。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有股东86154户。
此次公司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4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收盘之前买入公司股票并在此期间卖出,或在2025年2月2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
相关事宜可关注《证券市场周刊》微信公众号(ID:capitalweek),点击【证券维权】菜单进行报名,我们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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