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上海海关缉私局、上海海警局、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打击走私犯罪白皮书,通报十年来上海走私犯罪案件情况。

11月2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上海海关缉私局、上海海警局、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十年来上海走私犯罪案件情况。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摄
澎湃新闻记者从白皮书中获悉,2015年至今,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受理缉私局、海警局等移送的审查批准逮捕走私犯罪案件共计778件1536人。经审查,对669件1268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受理审查起诉走私犯罪案件共计1523件2891人659单位。经审查,对1171件2375人496单位提起公诉。
2015年至今,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走私刑事案件1171件,审结1160件。2375名被告人中,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免予刑事处罚1258人,占比约52.97%;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999人,占比约42.06%;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118人,占比约4.97%。
十年来,上海走私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其一,案件数量呈波动上涨态势,罪名向类型化发展。其中,2018年到2021年案件数量迅速增长并保持高位波动,2022年短暂回落后重回增长。案件罪名涉及十余种,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为主,占81.6%。随着市场需求发展,口岸走私态势不断变化,罪名种类由单一向多类发展,走私毒品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占比逐年下降,走私废物罪、走私淫秽物品罪、逃避商检罪和洗钱罪等关联犯罪案件占比有所上升。
其二,犯罪对象种类繁多,品类趋于新颖化。走私犯罪对象从传统的成品油、白糖、煤炭、毒品等常见品类逐渐扩展至电子产品、汽车产品、奢侈品、日化用品等种类繁多的货物、物品。除了常见普通货物外,走私对象还包括废矿物品、电子垃圾等十余种废物,硅铁、二手汽车等十余种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以及黄金、象牙等进出口管制物品。
其三,犯罪手段、渠道向隐秘化、多元化转变。十年来,走私犯罪手段方式达二十余种,其中,伪报价格方式排名第一,占比近四成,并与行李藏匿、伪报品名、海上绕关、人身藏匿等五种走私方式共计占比达到十年总量的74%。犯罪手段由过去原始、单一的绕关、闯关手段向隐蔽化、多样化转变。随着“跨境电商”“海南离岛免税”等商业模式的蓬勃发展,伪报品名、伪报贸易性质等方式的走私犯罪数量增长明显,与原先伪报价格方式合计占比达到近三年总量的61%。通关旅客走私案件量有明显升高,涉案物品主要为名牌箱包、手表、高级洋酒等。
其四,团伙犯罪呈高发态势,多类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近年来查处案件中,涉案人员往往人数众多且分工明确,不同环节联系紧密、相互配合,形成了专业化、链条化的犯罪团伙,主要集中于跨境电商型、绕关走私型犯罪案件中。此外,走私犯罪与污染环境、逃避商检、非法经营、虚开发票、洗钱等越来越多的犯罪行为关联交织,呈现出日趋复杂的态势。
十年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上海海关缉私局、上海海警局、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围绕推动反走私工作高质量发展,优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畅通高效联席会议机制,密切刑事诉讼衔接;创新侦检协作新模式,建立全国首家“碧海联动”上海反走私侦检协作中心;加强反走私社会综合治理,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共同推动形成反走私刑事侦查、检察、审判协同治罪加治理的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崔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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