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辽宁大学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细则中规定:冬季扫雪缺席次数多于30%的该学院研究生,将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
11月26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辽宁大学化学院一学生,该学生透露,此细则于三天内发布,“昨天下午开始下雨,今天已经上冻了。今天12:50已经有学生去扫(雪)了,刚刚回来。”同时该学生表示,“准确的说不是铲雪,是铲冰。”
该同学表示学校不雇铲雪师傅,其担忧会出现安全问题,“这个路面这么滑,万一铲雪滑倒受伤怎么办?扫可以扫,但是学校丝毫没有雇人、雇铲雪车来帮着清理的意思,全让学生去整,完全就是拿学生当苦力!”
潇湘晨报记者随后致电辽宁大学化学院,该院工作人员表示:对该文件没有解释,是本学院所发。
辽宁大学化学院化学院把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资格与学生扫雪相关联,是否构成违法行为或其他违反规定行为?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并无明确条文禁止学校将义务劳动与研究生奖学金挂钩。辽宁大学的奖学金总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包含扫雪指标等相关规定,所以化学院的这一细则与学校常规的奖学金评定办法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将义务劳动与研究生奖学金挂钩有一定合理性能够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促使学生担起维护校园环境的责任。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不仅仅要学习优秀,而且也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感。
付建同时指出,如果组织学生扫雪的过程中,学生因为天气冷或者地面太滑等原因受到人身损害的,而学校在组织过程中存在未提供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等过错情形,可能涉及违反《民法典》的有关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学校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等。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目的是奖励在学业科研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其评审通常应主要围绕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表现等核心要素展开,另外每个学生的体质不同可能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过重体力劳动,应当考虑学生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来源 |潇湘晨报
记者 | 朱天翔 曹伟